党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2025年春季班)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5-04-11 阅读次数:

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牢发展党员“入口关”“质量关”,根据党校2025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现就2025春季学期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分为初级培训、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三个班次。

二、相关要求

(一)初级培训

1.培训对象:入党申请人。

2.培训时间:418516日。

3.授课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授课教师: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为主

5.结业考核:全体学员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培训小结,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二)中级培训

1.培训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2.培训时间:418516日。

3.授课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分党校自行安排。

发展对象培训集中授课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交流研讨、实践教学等由分党校自行安排。集中授课计划另行通知。

4.授课教师:以校内在职教职工为主。如邀请校外人员授课,应报学校党校备案

5.结业考核:入党积极分子理论考试60%)、培训小结20%、学习表现20%)组成,发展对象由培训小结(80%)、学习表现20%)组成。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有效期两年。

(三)高级培训

1.培训对象:预备党员、本科生毕业班正式党员。

2.培训时间:418516日。

3.培训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教育管理与党务实务知识,结合2025年师生党员基本培训开展,授课计划另行通知。

4.培训组织:集中授课由学校党校开展,交流研讨、实践教学等由分党校自行安排。

5.结业考核:预备党员理论考试60%)、培训小结20%、学习表现20%)组成,本科生毕业班正式党员由培训小结(80%)、学习表现(20%)组成。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有效期两年。

三、有关事项

1.各分党校要组织全体学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纳入各班次教学内容,还应结合学校、学院特色,拓展相关内容。已选修《大学生廉洁文化教育》选修课程的,可以抵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集中授课2个学时,分党校校长、副校长应带头授课。

2.各分党校应将三级培训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师生党员基本培训统筹考虑,切实抓好人员报名、课堂教学、考试考核等工作,避免重复参训、漏训,进一步提高培训的纪律性严肃性。

3.各培训班总学时不得低于32学时,集中授课不低于16学时(理论教育不低于12学时),其余学时包括讨论、调研、考试等

4.各分党校于417日前报三级培训方案(附件123),518日前报考核成绩(附件456)。注明**学院三级培训相关材料”,通过智慧党建系统“材料上报”模块进行报送。初级、中级、高级培训考核成绩(附件456)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交至行政楼505,联系人:田仁连,电话:025-58139052

附件:1.初级培训人数、名单、培训方案

2.中级培训人数、名单、培训方案

3.高级培训人数、名单

4.初级培训成绩汇总

5.中级培训成绩汇总

6.级培训成绩汇总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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