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持续强化学生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树立标杆、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四位一体”组织体系效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学生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的基本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其中,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不得兼报优秀个人,近3年已获校级及以上党组织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须在2023年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格次或“先锋指数”测评在90分以上的正式党员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须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推荐对象可以是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推荐对象为党支部书记的,须在上一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获得“好”的等次。
二、推荐名额
拟表彰学生先进党支部20个左右,优秀共产党员90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左右。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个,学生党支部数量在10个(含10个)以上的,推荐最多不超过2个。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具体见附件2。
三、推荐方法和程序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对照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由支部党员大会提名推荐,经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集体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党委。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选,评选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得超数量报送。
推荐的集体或个人均需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可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评选项目基本要求进行总结),材料要实事求是,事例鲜明,重点突出,体现亮点和特色。推荐表中所列获奖由各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审核并报获奖证书(证明)电子版至组织部备案,“主要事迹概要”栏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内容由其事迹材料缩写而成。各类推荐表详见附件3-6。
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报送明正楼508,同时电子文档通过智慧党建系统报送。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2.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3.申报材料汇总表
4.学生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5.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6.学生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