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2024年秋季班)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4-09-18 阅读次数:

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党校关于建立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组织开展党员轮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下半年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本次培训分为初级培训、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三个班次。

二、相关要求

(一)初级培训

1.培训对象:入党申请人。

2.培训时间:即日起1018日。

3.授课内容:主要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重点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了解党的章程、党的历史、党的使命,加深对党的认识、增强对党的信任和热爱,认清当代青年所肩负的历史使命,自觉向党组织靠拢。教学安排、教学内容可以与新生入学教育统筹开展。

4.授课教师: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为主

5.结业考核: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培训小结,分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二)中级培训

1.培训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2.培训时间:923111日。

3.授课内容:深化《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为重点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解决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入党的问题,争取早日入党。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分党校自行安排可以与师生党员基本培训相结合

发展对象集中授课环节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交流研讨、实践教学等环节由分党校自行安排。集中授课计划另行通知。

4.授课教师:以分党校校长、副校长学校党校师资库等在岗教师为主如有困难可向学校党校申请协调。不在师资库里的授课教师,需由分党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党校批准后方可授课。

5.结业考核:入党积极分子班理论考试占60%,培训小结、学习表现各占20%,理论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发展对象班培训小结80%,学习表现占20%分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两年。

(三)高级培训

1.培训对象:预备党员、研究生毕业班正式党员。

2.培训内容:高级培训结合支部活动和党性锻炼开展,强调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生活准则开展学习教育,让党员了解党的大政方针、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规则,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合格党员。

集中授课计划另行通知。

3.结业考核:预备党员班理论考试占60%,培训小结、学习表现各占20理论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研究生毕业班正式党员班培训小结占80%,学习表现占20%学校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两年。

三、注意事项

1.各培训班总学时不得低于32学时,其中授课不得低于16学时,其余学时包括自学、讲座、讨论、调研、考试等。各分党校应认真研究并按通知要求制定培训计划,要严把培训内容,要调控好培训规模,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实效。

2.各分党校应抓好各培训班的人员报名、课堂教学、考试考核等工作做好学员考勤,切实提高培训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3.各分党校于927日前上报三级培训班人数、名单、培训方案(附件123),118日前上报初级、中级、高级培训考核成绩(附件456)。按统一格式打包,注明**学院三级培训相关材料”,通过智慧党建系统“材料上报”模块进行报送。初级、中级、高级培训考核成绩(附件456)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交至行政楼505,联系人:田仁连,电话:025-58139052

4.各分党校报送学员名单时,注意避免遗漏对持有合格证已过有效期的学员及时安排培训。高级培训学员名单应包含未参加过高级培训班学习的预备党员和参加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研究生毕业班所有正式党员。


附件:1.初级培训人数、名单、培训方案

2.中级培训人数、名单、培训方案

3.高级培训人数、名单

4.初级培训成绩汇总

5.中级培训成绩汇总

6.级培训成绩汇总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