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2024级新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转本)报到即将开始,为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接收工作,准确掌握新生情况,发掘和培养学生骨干,加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生党员基本情况摸底工作
认真细致地了解掌握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是有效开展高校新生党员工作的前提。其主要事项包括:有针对性地与新生党员沟通,了解他们加入党组织的程序是否规范,动机是否端正;了解他们进校前接受党的知识教育情况和目前的思想状况,提醒他们在新的集体中如何发挥作用,如何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尽快在新的集体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做好新生党员发展质量检查工作
各学院需对2024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党员开展质量检查工作,内容包括:
1. 对新生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新生党员应同时具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关于确定党员接转信息。目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均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组织关系由江苏省内转移过来的,从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无需提供纸质介绍信;组织关系由江苏省外转移来的,需要提供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党员信息表》。
(2)关于党员材料审核。审核材料严格按照《江苏高等学校新转入学生党员审核办法(试行)》(苏委教组〔2015〕29号)通知要求。学院党组织要对新生党员档案材料认真审核,查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是否真实、发展党员条件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重点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材料信息与本人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年龄是否符合条件;材料中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生学习、工作单位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3个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
2. 与新生党员进行组织谈话,核实发展程序,了解思想状况。检查中,对于手续不全、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要及时与学生发展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年龄不符合条件、程序不规范、突击发展等违规发展问题,要进行仔细检查核对,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复核,对转入的党员资格不予承认和接受,处理结果与发展材料不归入本人档案,由学校基层党组织保管;要结合新生党员实际,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新生党员质量;对党员材料不是由本人携带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尽快到档案部门查询确认;对于材料未到学校的,学院应督促其与原单位联系尽快将党员材料转入。
3. 对于审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党员身份一般不予承认。
(1)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未满18岁的(2014年5月后);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
(3)无党员档案材料或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政审材料、预备党员登记表等主要材料缺失并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4)发展程序违反规定的,如培养考察期不满1年,党组织不具有发展党员权限或与本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不一致,在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前3月内办理发展党员手续的,但对于本科新生党员,如其手续完备、程序规范,所在学校有情况说明的,也应予以认定;
(5)经组织谈话发现,本人对发展成为党员经过不知情或档案材料明显不符的;
(6)本人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不转组织关系的;
(7)存在其他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
4. 建议使用《南京工业大学党员材料审查表》(附件1)进行认真审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新生党员发展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4)。其中,填写的《南京工业大学党员材料审查表》由各单位留存。
三、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1. 报送材料。新转入党员类别、分布及材料检查等情况填入《新生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1)。对于校外新转入学生党员,填写《校外转入新生党员登记表》(附件2-2);对本校跨学院读研和本院升学读研新生党员,填写《本校升学新生党员登记表》(附件2-3)。外省转入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本科一年级新生(不含交流生)党员材料需报党委组织部。
以上表格不得随意删减,没有对应信息的部分统一填写“无”。因部分学院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党建工作由不同老师负责,为便于管理,请各学院组织员负责汇总本学院新生党员相关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
2. 办理转接。在登记信息和档案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各学院党委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新生党员审批通过,党总支由党委组织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新生党员审批通过,并转至相应党总支。为保证新生党员能够及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各学院在办理转接时应及时将新生党员录入至智慧党建系统。

组织关系转入示意图
四、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接收工作
为做好低年级学生党员培养发展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工作,仔细审核相关材料。对于材料齐全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应承认他们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的经历,并及时安排联系人,落实教育培养措施,使他们尽快成长、成熟。为便于掌握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请各学院将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后填入《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附件3)。
五、落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
根据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凡是在系统内接收新生党员信息,并将其编入所在学院党支部的,此项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即为结束,无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对于省外新生党员,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在报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前,需先将回执联中的学生相关信息填好。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党员信息,统一开据两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正式、预备两种类型分开填写)给学院基层党组织。接转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将回执联取回盖章,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
同时,各学院认真核实我校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即查看省内毕业生党员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状态、以及回收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填写《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党委组织部。对未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联系。对今年申请将党员组织关系暂留本院的毕业生党员,须在申请暂留期结束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所在学习工作单位。请各学院做好对暂留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暂留的预备党员还需对接好转正相关事宜。
以上表格,请在9月27日前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智慧党建系统,纸质版交至明正楼508,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葛凯,电话:58139051。
附件:
1. 南京工业大学党员材料审查表
2. 新生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3. 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
4. 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统计表
5. 《江苏高等学校新转入学生党员审核办法(试行)》
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