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类型
2024届毕业生党员(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应做到全部登记,应转尽转。除出国(境)学习外,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都应转出。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或考取本校、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或深造单位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暂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应提前联系确认,且户口和档案也转入此处)。
转出党员应按照要求分省内、省外、校内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1)。
二、转接方式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均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办理,办理转接之前,应及时更新党员个人信息,特别是学历、手机号码、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的状态等。
1.转往省内(含校内)的,毕业生党员需精准提供目标党组织在系统中的名称,在全国党员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不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2.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需提前确认是否必须在全国党员系统库内转接,如为必须,则要精准提供目标党组织在系统中的名称;如非必须,则需要提供介绍信抬头和去向。转往省外或省内非建库单位的,要严格落实回执制度,确保转接工作顺利完成,形成闭环。
组织关系转出示意图
三、特殊情形
1.毕业生党员在转出组织关系中确实存在困难的,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可申请暂留学院,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申请表》(附件3)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情况登记汇总表》(附件1)。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期间应主动交纳党费、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2.毕业离校后即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建议将组织关系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如确有需要,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相关要求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因私出国(境)党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经批准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填写《毕业生党员因私出国(境)学习组织关系暂留登记汇总表》(附件1)和《南京工业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附件4),办理保留党籍、组织关系暂留等手续。组织关系保留在校期间,应定期汇报思想,回国后应及时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并办理转出。学院党委(党总支)每半年至少联系一次,了解其政治思想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出国(境)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党籍及恢复党籍程序为:https://zzb.njtech.edu.cn/article.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1&wbnewsid=5672,请组织出国(境)党员认真学习。
3.组织关系暂留在校的党员,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负责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对其中的预备党员,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做好转正工作。对超过6个月联系不上的党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处理。
四、转移程序
1.登记信息。各学院应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有关政策,准确填写登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登记前要请学生向其所去单位党组织问清楚“介绍信抬头”和“组织关系去向”,填写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相关表格(附件1)。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接收党组织等信息务必由党员本人与接收单位核准,避免因随意填写导致无法接收。
2.核实档案。各学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对其党建材料进行分类清理,相关材料归入学生人事档案中,交由档案馆统一寄送,不得由学生本人带走。请学生告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接收组织关系,以保证教育、培养的连续性。需核实的档案,一是党员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政审材料、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各级党课结业鉴定表、各级党课合格证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群众座谈会材料、预备党员登记表、转正申请书等;二是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归档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各学院将档案核实信息汇总填入《党建材料入档情况记录表》(附件2)。
3.交纳党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党费一律交至2023年6月份。
4.办理转移。在登记信息和档案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前期报送信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5.落实回执。转至省外的毕业生党员要将回执联邮寄或扫描至学院,并上传至全国党员管理系统;省内组织关系转接的及时请接收党组织在系统中审批接收以生成电子回执。学院党组织在收到回执前,对该党员负有管理责任。
因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发起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员本人应凭《南京工业大学党员重新转出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5)和原介绍信,方可重新开具。
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统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确保回执率达100%,避免出现“口袋党员”。
五、时间安排
1.数据整理(5月21日前):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对毕业生党员及相关资料进行清查、核对,确定转移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名单、更新全国系统中党员个人信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
2.信息登记(5月21日至5月31日):落实每位党员组织关系去向,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表格(按类别将全体毕业生党员填入附件1)。
3.系统转移、发放介绍信(5月31日至6月11日)。根据前期统计毕业党员名单和转出单位等信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4.党建材料归档(6月9日至6月25日):各学院应对毕业生党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党员党建材料转入其人事档案。
5.材料上报:请于6月25日上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表格》(附件1)、《党建材料入档情况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通过智慧党建系统报送。
6.统计组织关系落实情况(9月30日前、12月1日前):各学院核实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及时统计系统内转出人员落实情况,以及回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并报送党委组织部。学院转出毕业生党员人数等于以上两个表格数量之和。对未寄回“回执联”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联系,避免出现“口袋党员”。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葛凯 电话:025-58139051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表格
2.党建材料入档情况记录表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申请表
4.南京工业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
5.南京工业大学党员重新转出组织关系审批表
6. 2024年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各单位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