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2024年春季班)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4-04-01 阅读次数:

各分党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党校关于建立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组织开展党员轮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师生党员基本培训计划》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本次培训分为初级培训、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三个班次。

二、相关要求

(一)初级培训

1.培训对象:入党申请人。

2.培训时间:48日—56日。

3.授课内容:重点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各分党校也可以结合学院、专业特色,拓展补充相关内容。

4.授课教师:以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为主。

5.结业考核: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培训小结,分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二)中级培训

1.培训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

2.培训时间:48日—56日。

3.授课内容:重点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教育,各分党校也可以结合学院、专业特色,拓展补充相关内容。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分党校自行安排。

发展对象培训集中授课环节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交流研讨、实践体验等环节由分党校自行安排。集中授课拟定4月底进行,届时上报名单。

4.授课教师:以分党校校长、副校长,党务工作者、思政教师等为主。邀请校外专家、党政干部参与授课,需由分党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党校批准。

5.结业考核:入党积极分子班理论考试占60%,培训小结、学习表现各占20%。发展对象班培训小结占80%,学习表现占20%。分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两年。

(三)高级培训

1.培训对象:预备党员、本科生毕业班正式党员。

2.培训时间:48日—56日。

3.培训内容:结合2024年师生党员基本培训计划开展,集中授课计划另行通知。

4.授课教师:学校统一组织。

5.结业考核:预备党员班理论考试占60%,培训小结、学习表现各占20%。本科生毕业班正式党员班培训小结占80%,学习表现占20%。学校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两年。

三、注意事项

1.各培训班总学时不得低于32学时,集中授课不低于16学时(理论教育不低于12学时,各分党校可以结合学院、专业特色等,拓展开展剩余学时),其余学时包括讨论、调研、考试等。

2.各分党校应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与年度师生党员基本培训统筹开展,避免人员重复参训、过度参训。分党校校长、副校长应带头授课,切实抓好人员报名、课堂教学、考试考核等工作,提高培训的纪律性、严肃性。

3.各分党校要严控培训规模、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实效。应对持有合格证已过有效期的学员及时安排培训。高级培训学员名单应包含未参加过高级培训班学习的预备党员和参加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本科生毕业班所有正式党员。

3.各分党校于48日前上报三级培训方案(附件123),518日前上报考核成绩(附件456)。按统一格式打包,注明“**学院三级培训相关材料”,通过智慧党建系统“材料上报”模块进行报送。初级、中级、高级培训考核成绩(附件456)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交至行政楼505,联系人:田仁连,电话:025-58139052



附件:1.初级培训人数、名单、培训方案

2.中级培训人数、名单、培训方案

3.高级培训人数、名单

4.初级培训成绩汇总

5.中级培训成绩汇总

6.高级培训成绩汇总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