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教职工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教职工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未取得预备党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教职工。
教职工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书且列入今年党员发展计划的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采取网络课程培训的形式,以自学为主。
参训时间、教学计划另行通知。
三、培训要求
1.各单位要积极为学员参加培训创造条件,并督促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学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完成好每个培训环节的学习任务;要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保证党课学习时间。
2.个人自学等环节,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平台等开展学习。
3.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30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学习任务。
4.培训结束后,每位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实际,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党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2)撰写一篇8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各分党校收齐后于12月9日前交到学校党校。
如有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参训的,请与党委组织部(党校)联系,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参训学员名单(附件1)通过智慧党建系统“材料上报”模块进行报送,联系电话:58139052,联系人:田仁连。
附件:
1.2023年教职工预备党员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2.南京工业大学党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