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20年度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有关实施方案》(南工委发〔2020〕12号)《关于开展中层干部任期届满考核暨20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工委发〔2020〕19号)要求,为做好任期届满考核暨2020年度综合考核述职工作,现将专场述职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述职内容
(一)校职能部门(含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会议
1.述职单位(25家):
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党委教师工作部、原人才资源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人民武装部、原学生事务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党委保卫部、原校园安全部,校长办公室,政策研究与规划处,原教学事务部,原科学研究部,原海外事务部,原计划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基本建设处,审计处,离退休党工委、离退休工作处,校部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原信息服务部,国家“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2.述职内容:
(1)对照“十三五”部门规划总结任期履职整体情况、工作特色和成效亮点;
(2)2020年各项工作完成的具体情况、未完成工作、不足与差距;
(3)2021年工作重点。
3.时间地点:
时间:1月8日(星期五)14:00—18:00
地点:弘毅楼(国家重点实验室)五楼报告厅
(二)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述职会议
1.述职单位(28家):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含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特种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含先进化学制造研究院)、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含先进装备制造研究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建筑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原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体育学院、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含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食品与轻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数理科学学院、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城市建设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先进材料研究院、2011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述职内容:
(1)第五轮任期内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突出举措和主要成效;
(2)2020年各项工作完成的具体情况、未完成工作、不足与差距;
(3)2021年工作重点。
3.时间地点:
时间:1月9日(星期六)14:00—18:00
地点:弘毅楼(国家重点实验室)五楼报告厅
(三)直属企业、部分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会议
1.述职单位(5家):
资产经营公司、建筑设计研究院、电光源材料研究所、江苏省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2.述职内容:
(1)第五轮任期内主要业绩;
(2)2020年在高质量发展、党的建设成效及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情况,经营收益方面与上一年度对比情况,未完成工作、不足与差距;
(3)2021年工作重点。
3.时间地点:
时间:1月7日(星期四)9:00—11:00
地点:明正楼(行政楼)104会议室
(四)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会议
1.会议述职单位(10家,其余书面述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党委、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党委、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原法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体育学院党总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海外教育学院党委、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总支。
2.述职内容:
(1)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4)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本部门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5)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6)不足与差距,2021年工作重点。
3.时间地点:
时间:1月11日(星期一)14:00—17:30
地点:弘毅楼(国家重点实验室)五楼报告厅
二、述职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大会述职一般采用PPT形式,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请严格控制时间。
三、参加考核测评人员范围
校职能部门(含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会议和学院行政负责人述职会议,参加人员:全体校领导,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统战团体负责人,部分校党代会、教代会代表,特邀监察员代表。
直属企业、部分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会议,参加人员:部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直属机构和直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特邀监察员代表等。
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会议,参加人员:校领导、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党群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部分党代会、教代会代表,特邀监察员代表及有关人员。
四、准备工作
1.各单位、各部门的PPT应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阅同意。
2.考核述职统一使用组织部专用笔记本电脑,该电脑使用Office2016软件,PPT的页面设置为16:9的长宽比例。
3.各单位、各部门的PPT请于每场次述职会议前两个工作日将汇报材料提交组织部(如汇报形式为PPT,请一并提供),U盘拷贝报送或发至邮khb@njtech.edu.cn。联系人:周静,地点:行政楼506,联系电话:58139050。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