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工委组〔2017〕15 号
关于聘任赵春霞等十三位同志为党委兼职组织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学校决定继续聘任一批在职人员为党委兼职组织员,经基层党组织推荐,学校研究,确定名单如下: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赵春霞 | 8 | 法学院 | 闫志华 |
2 | 化工学院 | 石丽芸 | 9 |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 朱 皓 |
3 |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 学院 | 刘 雪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夏 明 |
4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付昌义 | 11 | 数理科学 学院 | 顾国亮 |
5 |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汤 洁 | 12 | 交通运输 工程学院 | 隋志龙 |
6 | 建筑学院 | 林 宁 | 13 | 土木工程 学院 | 闵 珍 |
7 | 经管与管理学院 | 吴 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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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聘期两年。
特此通知。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主题词:2017 聘任 兼职组织员 通知
发 至: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