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6年学生党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6-04-01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6年学生党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学生党员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党员目标管理办法》和《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党员纪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有关规定,结合2016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参考上学期综合测评和历年考评经验,做好本年度学生党员考评工作。

二、本年度考评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31日,请各学院于4月11日前按学生正式党员人数到组织部(行政楼507)领取“学生党员考评表”。本次考评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党员(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参评党员需从思想、学习、联系和服务群众、班风学风建设及自身的缺点和不足等方面以书面总结的形式进行自评,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正式党员需填写“学生党员考评表”,预备党员参加考评,不填写“学生党员考评表”,考评意见在“预备党员登记表”中体现。

三、几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教育。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利用考评契机,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结合预备党员培训、正式党员轮训,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党员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党员教育方案,采用多种教育形式,引导学生党员提高党性修养,发挥模范作用。

(二)优化考评标准。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以全面提高党员素质为目标,以考核学生党员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为重点,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考评指标。标准的制定要考虑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特点,要体现研究生与本科生的区别,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

(三)严格评议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人人平等、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民主评议过程,做好评议过程记录。学生党支部在评议前要做好动员工作,明确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议原则;在评议中要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要进行述职述责,组织普通同学参与评议,既要做到触及思想、找出不足,又要避免激化矛盾、影响团结;在评议后要综合党员及群众意见,按照考核量化标准客观公正地给每个党员评分,确定考核等级。在确定考核等级时,“优秀”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党员总数的10%以内。对违反“两个办法”中有关规定被处以通报批评以上(不含通报批评)处理者,考评等级为“不合格”。

(四)做好后续工作。考评结束后,党支部应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巩固评议成果。对考核“优秀”的党员给予表扬,并选树典型,扩大宣传,号召广大党员学习,同时积极向校党委推荐,参与校优秀学生党员评比;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支部要对其本人进行批评教育,落实帮教措施,并要求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提高,预备党员在未有明显进步前不得按期转正。

(五)撰写工作总结。学院党委(党总支)要从量化标准的优化、教育环节的落实、评议过程的把握、表彰和处理情况及整个考评工作实际达到的效果等几个方面对整个考评工作进行总结,突出本学院在考评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及对整个学生党员考评工作的建议。

(六)考评材料归档。考评结束后,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学生党员考评表”归入党员档案。并于5月31日前将学生党员考评情况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学生党员考评情况汇总表”,与“学生党员考评工作总结”一并报组织部备案,需同时报送纸质档和电子档,电子档发送至zzb@njtech.edu.cn。

四、学生党员考评是对学生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一个有效方式,各学院要以考评工作为契机,抓好民主评议各个环节,积极选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培养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学生党员应认真对待考评工作,将其作为接受组织教育和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机会。

五、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史坤坤,联系电话:58139053。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党员考评情况汇总表.xls

 

          2.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党员目标管理办法.doc


  3.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党员纪律管理办法.doc



                                                                                        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