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6-03-17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6年全校发展党员工作,现就今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5年,经全校上下共同努力,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扎实推进,较好实现了既定目标。2015年全校实际发展党员886人,其中:学生党员867名(本科生党员729名,研究生党员138名),占发展总数97.9%;发展教职工党员19名,占发展总数2.1%;发展女党员416名,占发展总数47%;发展35岁以下党员877名,占发展总数99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校共有本科生党员 1685人,硕士生党员2115人,博士生党员 255人,在职教职工党员1746人,党员比例分别为:6.53%,44.63%,71.03%,62.36%。2015年,全校党员发展总数比2014年减少203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全校发展党员工作总体不平衡,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的发展人数偏少,对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的优秀分子教育引导不够;培养过程中、党员发展后的教育管理工作力度还不够,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报送的计划信息不规范、不完整,对新发展和转正的党员的信息报送核销不及时,同时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还不够严格和规范,一些党员的发展材料中存在材料不全或者部分材料遗失情况。

二、2016年“计划”制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南京工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高校党员队伍。

各基层党组织须遵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程序和手续,在对本单位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新党员的发展结构,深入实施“党员发展双培养”工程,做好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海外归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2016年,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按本单位今年发展计划数的120%报送计划发展对象(实际发展人数不超过本年度发展计划数),以方便各单位在工作中的进一步考察与决定,下半年将不再进行面上发展计划调整。

各单位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列入2016年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要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原则上本科生应具有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在同学中作用发挥突出;研究生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热心社会工作,一般应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发表过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励。各单位要优化学生党员发展结构,提高发展质量;严格毕业班党员发展,毕业班本学期原则上不发展党员(含研究生)。

三、“计划”的报送内容、方式和时间

1.报送的材料包含“关于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报告”、“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表”、“计划发展对象情况统计表”、“非中共党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情况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台账(不含已列为今年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单位应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将其作为明年发展对象的后备来源。请各单位在3月28日前将电子文档报至党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后,于4月11日前将最终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空白表格请从附件下载。纸质文档须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组织部邮箱zzb@njtech.edu.cn

2.为便于统计分析全校计划发展对象的情况,请各单位将“计划发展对象”以“学生按年级由低到高排序、教职工按支部排序”的方式填入“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表”,并对所有“计划发展对象”进行简要统计,将有关统计数据填入“计划发展对象情况统计表”,确保其准确无误,并连同“计划”以纸质档一并报党委组织部。统计表请从附件2下载。

四、“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情况表”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专业班级栏。学生:填写所在专业、班级名称;教职工:填写所在部门、系、教研室、研究所等名称。

2.职务栏。填写在校内各级各类组织中担任的职务。无职务的,填写“无”。

3.培养时间栏。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年月,入党积极分子从确定到发展的时间间隔一般需在1年以上。

4.推优时间栏。填写推优的年月。28周岁以下的团员学生青年被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前,原则上都必须被“推优”。

5.党校培训时间栏。填写至计划发展对象被发展前两年内通过党校培训的年月,不能填写“通过”、“优秀”、“良好”等字样。

6.英语过级、计算机等级栏。应填写通过的英语、计算机的等级,

未参加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一、二年级学生应填写“未参加”。

7.获奖情况栏。填写获得校级及其以上的奖励,如“三好”、“优

干”,各类奖学(教)金、先进个人等,未获得任何奖励的填写“无”。

8.拟发展时间栏。填写拟发展的具体年月,不能填写“下半年”、

“上半年”等模糊概念的词语。

9.是否民办栏。本科生填写“是”或“否”,研究生和教职工填写“/”。

各单位应严格审查“计划发展对象”的各项具体条件,严格按照以上规范填写“基层党组织计划发展对象情况表”,各栏目不能出现“空白”现象

10.备注栏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名称等。

五、“关于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报告”的撰写要求

“报告”要重点分析本单位党员队伍的现状和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阐明制定“计划”的依据,提出保证“计划”落实的有效措施,明确通过落实“计划”本单位党员队伍应达到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同时还要简要介绍“计划”制定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报告”要求有数据、有事实、有分析,能充分体现学校党委关于党员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部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能有效指导本单位“计划”的全面落实。

  六、其它事项

1.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在制定发展计划时,务请严格审查有关计划发展对象的具体条件,认真审核有关表格中的数据和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同时要避免计划发展对象的“漏报”、“多报”现象,以免造成反复修改计划的情况。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核。

2.鉴于每学年上学期领取《入党志愿书》的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下学期的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请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在制定计划时,应尽量将每学期发展对象的“拟发展时间”相应安排在此时间之前。 

3.按照“计划”发展新党员后,请及时报送接收新党员信息表、领取预备党员登记表,按时报送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情况报告表。

4.2016年党员发展工作注意事项及指导性计划请各位书记从邮箱ddh@njtech.edu.cn中下载。

5.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徐源, 电话:58139052。

 

附件(点击下载):

1.关于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报告

2.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表

3.计划发展对象情况统计表

4.非中共党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情况表

5.入党积极分子台账


                                         

                                                                           党委组织部

                                                                           201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