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5年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接收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5-08-31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5年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2015级新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转本、交流生)报到已经开始,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接收工作,是准确掌握新生情况,发掘和培养学生骨干,加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生党员基本情况摸底工作

认真细致地了解掌握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是有效开展高校新生党员工作的前提。其主要事项包括:有针对性地与新生党员沟通,了解他们加入党组织的程序是否规范,动机是否端正;了解他们进校前接受党的知识教育的情况和目前的思想状况,提醒他们在新的集体中如何发挥作用,如何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尽快在新的集体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做好新生党员发展质量自查工作

各学院需对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党员进行全面摸底,内容包括:

1.对新生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新生党员应同时具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生所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原单位所在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本省生源介绍信抬头为:南京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要求的,应请本人及时与原单位联系更换。

(2)关于党员材料审核。党组织要对新生党员档案材料认真审核,查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审核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参加党课培训学习证明材料、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正式党员还应有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其他材料如思想汇报、推优材料、党支部考察报告、群众意见、本人自传等,不作硬性要求。

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重点审核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材料信息与本人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等。

发展党员条件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年龄是否符合条件;材料中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生学习、工作单位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3个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

2.与新生党员进行组织谈话,核实发展程序,了解思想状况。检查中,对于手续不全、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要及时与学生发展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年龄不符合条件、程序不规范、突击发展等违规发展问题,要进行仔细检查核对,报校党委组织部复核,对转入的党员资格不予承认和接受,处理结果与发展材料不归入本人档案,由学校基层党组织保管;要结合新生党员实际,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新生党员发展质量;对党员材料不是由本人携带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尽快到档案部门查询确认;对于材料未到学校的,学院应督促其与原单位联系尽快将党员材料转入。

3.对于审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党员身份一般不予承认。

(1)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未满18岁的(2014年5月后);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

(3)无党员档案材料或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政审材料、预备党员登记表等主要材料缺失并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4)发展程序违反规定的,如培养考察期不满1年,党组织不具有发展党员权限或与本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不一致,在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前3月内办理发展党员手续的,但对于本科新生党员,如其手续完备、程序规范,所在学校有情况说明的,也应予以认定;

(5)经组织谈话发现,本人对发展成为党员经过不知情或档案材料明显不符的;

(6)本人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不转组织关系的;

(7)存在其他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

4.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江苏高等学校新转入学生党员审核办法(试行)》条例,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新生党员发展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1-3),于9月30日报学校组织部。

三、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务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新生党员(含本科生、研究生、专转本学生和交流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收齐,填写《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党员材料由学院审查,不需报送)。

对本校跨学院读研的新生党员,党委组织部已于今年6月份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需再到党委组织部办理,但必须及时将其编入相应党支部,填写《本校升学研究生新生党员登记表》,于9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对本院读研的学生党员,只需直接编入相应党支部,并填写《本校升学研究生新生党员登记表》,报组织部备案。

四、落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在报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前,需先将回执联填好,接转手续办理完毕后,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

同时,对于2015年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整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对未寄回“回执联”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联系,介绍信回执联应由专人保管。

五、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接收工作

为做好低年级学生党员培养发展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工作,仔细审核相关材料。对于材料齐全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应承认他们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的经历,并及时安排联系人,落实教育培养措施,使他们尽快成长、成熟。为便于掌握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请各学院将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后填入《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于9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以上表格,需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到组织部,组织部邮箱zzb@njtech.edu.cn,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史坤坤,电话:58139051。

   

附件(直接点击下载):

1.《南京工业大学新生党员发展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1-3)》

2.《南京工业大学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

3.《南京工业大学本校升学研究生新生党员登记表》

4.《南京工业大学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

5.《江苏高等学校新转入学生党员审核办法(试行)》

                             

党委组织部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