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南工组[2018]51号
关于选派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8〕11号)和《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苏组通〔2016〕19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我校拟选派11名教师或干部赴有关市、县挂职锻炼,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专业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4、科技镇长团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5、科技镇长团团长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为正处职干部。推荐的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后,择优选配。
二、选派时间及岗位
1、科技镇长团团长任职时间一般为2年,团员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如因工作需要,在征得学校、本人及接收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长任职时间。
2、科技镇长团一般安排实职,不占当地编制和领导职数。一般情况下,团长任县(市、区)副县(市、区)长;团员一般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具体根据各地岗位安排。
三、选派办法
1、选派采用个人报名、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审核推荐、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的方式进行。
2、申报人员请登录江苏科技镇长团网站(http://kjzzt.jsrcgz.gov.cn),在 “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参加报名,连同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于5月31日中午12点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zzb@njtech.edu.cn)。
3、延任第十一批的团长和团员不需要网上填报,但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延任第十一批申请表》(附件4),请于5月31日中午12点前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地点:行政楼507,联系电话:58139052。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将这项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校地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对接的有效途径,要借鉴前十批选派工作的良好经验,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按需选派,将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选拔、推荐上来。
附件1: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docx
附件3: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岗位安排表.docx
附件4:南京工业大学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延任第十一批申请表.doc
党 委 组 织 部
人 才 资 源 部
科 学 研 究 部
2018年5月18日